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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国内外揭榜攻关实施方案
日期:2019-07-09 点击数:  作者:奥特科创文案

河南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国内外揭榜攻关实施方案

  中国·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
 
  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国内外揭榜攻关
 
  实施方案
 
  根据我省2019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的要求,为突破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,创新科技管理组织模式,探索重大科技需求面向国内外揭榜攻关的实施机制,拟利用召开中国·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的契机,开展我省重大关键技术需求面向国内外揭榜攻关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。
 
  一、主要任务
 
  聚焦河南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,重点瞄准我省主导优势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支柱产业,特别是5大主导产业、12个重点产业和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,面向全球进行揭榜攻关,借助省外、境外科技力量攻克河南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,推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。
 
  省科技厅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重大科技需求,建立重大科技需求项目库。主要由省内创新龙头、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科技需求,经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组织审核后,面向国内外发布。由国内外高校、科研机构等进行揭榜攻关。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在中国·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上发布一批面向省、境外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项目,并组织合作双方进行签约。项目资金投入以需求方为主,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把成功签约的项目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,并按照项目合同额度给予需求方一定额度的财政科技经费支持。
 
  二、项目条件
 
  (一)项目内容应聚焦企业、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、重大前沿技术、关键零核心部件、材料及工艺等,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,带动我省乃至国家相关产业的技术应用水平;
 
  (二)项目内容应属于目前我省依靠自身科技力量不能解决的技术难题;
 
  (三)项目内容应属于省外、境外科技力量近期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;
 
  (四)项目内容应明确成果指标、技术参数、时限要求、产权归属、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需求内容;
 
  (五)项目内容不得以大型仪器、设备、装备等的购买为主;
 
  (六)项目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、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(自签订协议时算起)。
 
  三、需求方条件
 
  (一)需求方主要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龙头、骨干企业;
 
  (二)需求方是项目投入主体,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揭榜制项目科研投入,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;
 
  (三)需求方需在项目攻关成功后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,并具备相关条件和能力;
 
  (四)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,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。
 
  四、论证遴选
 
  省科技厅从重大需求项目库中筛选凝练揭榜备选项目,其中高新技术领域6-10项、农业农村领域3-5项、社会发展领域3-5项,统一入库管理;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、行业专家对项目需求的必要性、紧迫性、可行性等进行充分的论证,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、带动性强、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。主要包括以下环节:
 
  (一)形式审查。按规程对需求方的资质条件、真实性等进行审查,包括科研能力、财务状况、市场推广、社会诚信等情况。
 
  (二)同行评议。组织行业专家对需求的先进性、可行性、必要性等进行审查论证。
 
  (三)现场考察。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项目需求的相关情况。
 
  五、揭榜方条件
 
  (一)揭榜方应为省外、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等;
 
  (二)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、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,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、具备较强的国际影响力,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;
 
  (三)揭榜方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,掌握自主知识产权;
 
  (四)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,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;
 
  (五)鼓励揭榜方开展产学研合作、组团揭榜攻关;
 
  (六)揭榜方不得与需求方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。
 
  六、张榜发布
 
  在技术转移大会召开前两个月,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面向全球发布重大科技需求榜单,组织或邀请具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、科研机构揭榜。揭榜方应按张榜项目要求主动与需求方对接,细化落实相关具体内容,达成双方认可的共识,签署合同或初步合作协议。
 
  七、揭榜公示
 
  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、揭榜方案可行性、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充分论证,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。拟中榜项目的揭榜方与需求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,省科技厅将拟中榜项目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如有异议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公示无异议的项目,省科技厅以揭榜方、需求方正式合作协议为依据,与项目主管部门、需求方签订项目任务书,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,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。
 
  八、项目管理
 
  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按照《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豫财科〔2017〕120号)开展项目绩效考核、过程管理、验收等工作。
 
  九、省财政奖补政策
 
  省财政资金补助对象为需求方,按照项目合同总额20%的资金给予资助,对单个项目的省财政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。根据项目投入和进展情况分两期拨付,一是在企业第一期投入到位后进行匹配投入,二是在项目通过验收后进行后补助。省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《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豫财科〔2017〕120号)执行。
 
  十、跟踪管理
 
  (一)揭榜方已按协议内容开展技术攻关工作,但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任务无法按期按质完成的,经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认可确认后,省财政资金的实际发生额不再追回。
 
  (二)因需求方或揭榜方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,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组织技术、财务、法律等专家进行审查论证,明确相关责任,并酌情给予追缴省财政资金或纳入省科研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等处理。
 
  (三)对故意弄虚作假或串通骗取省财政资金的行为,省科技厅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给予相应处理,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       来源:河南省科技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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