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动态 > 正文
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!这些问题请留意
日期:2021-12-31 点击数:  作者:小编

2021年已进入倒计时,新的一年即将到来。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来说,一年一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马上就要开始了。今天为您梳理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要点,快来一起学习吧~


1、什么是经营所得?


答:经营所得,是指:

(1)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,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、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生产、经营的所得;

(2)个人依法从事办学、医疗、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;

(3)个人对企业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以及转包、转租取得的所得;

(4)个人从事其他生产、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。

2、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?


答:经营所得,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,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
微信图片_20211231112542.jpg

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,没有综合所得的,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,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。


3、经营所得申报期限是什么?


答: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,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,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,并预缴税款;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。


4.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在哪儿缴?怎么缴?


答:取得一处经营所得—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——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;


取得多处经营所得——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——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,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,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C表)》。


5、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?


答:(1)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;

(2)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;(注意只能报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;

(3)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。


6、经营所得汇算请缴使用哪些申报表?


答: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、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的,适用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。

微信图片_20211231112600.jpg

微信图片_20211231112632.jpg

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、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,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,适用表单为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C表)》。

微信图片_20211231112657.jpg


豫ICP备19009006号-1 荥阳市奥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

电子营业执照 Powered by EyouCms

地址:荥阳市荥泽大道南段西侧